为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待岗期间的生活费统计工作。近期,根据渭南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陕钢龙钢公司发放1998年冬季至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据悉,该公司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排专人仔细摸排,在全公司447名退役士兵中,筛选出179名符合领取安置期间生活费的退役士兵,并发放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生活费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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