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轨道衡一批

2023-06-25 17:11    来源:龙钢采购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衡一批

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118-230621LGS06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轨道衡一批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轨道衡一批采购,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1#轨道衡部分技术要求如下:

秤体结构:不断轨无梁式动态轨道衡。

计量方式:动态双向全自动整车计量。

计量精度:按照JJG234-2012《自动轨道衡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符合1级准确度等级要求。

期间核查过程中称量误差≤±0.3%,重复性误差≤±0.3%

最大称量:100t;安全过载:150%

检定分度值:e200kg

计量系统与公司现有轨道衡远程计量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计量过衡车速:满足(535km/h

标段二:质量量传体系轨道衡2#轨道衡提升改造

质量量传体系轨道衡部分技术要求如下:

1、数字指示轨道衡技术要求

1.1型号名称: GCS-300t 数字指示轨道衡。

1.2计量方式:静态整车计量。

1.3计量精度:≦±0.2%F.S

1.4额定称量:300t;安全过载:150%

1.5检定分度值:100kg18-300 t)。

1.6传感器技术要求:

2、 采用数字传感器

2.1 防护等级:≧IP68

2.2 传感器等级:≧D1级。

2.3 工作温度范围:-35℃~+65℃。

2.4 最大允许超载150%

3、钢轨型号:50kg/m

4、系统满足零点自动跟踪,软件具有衡器零点各传感器负载状态显示功能。

5、钢轨和机械秤体之间需有绝缘防护,满足轨道电路的要求。

6、系统具有防雷保护功能。

2#轨道衡提升改造部分技术要求如下:

1、计量方式:静态整车计量。

2、计量精度:按照JJG781-2019《数字指示轨道衡检定规程》检定,符合级要求。

3、最大称量:100t;安全过载:200%

4、检定分度值:20kg

5、传感器技术要求:

5.1 采用数字传感器。

5.2 防护等级:≧IP68

5.3 传感器等级:≧D1级。

5.4 工作温度范围:-35℃~+65℃。

5.5 工作相对湿度条件≦95%。

5.6 最大允许超载150%

6、钢轨型号:50kg/m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参与标段一的供应商需提供不断轨无梁式自动轨道衡及称重传感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参与标段二的供应商需提供数字指示轨道衡及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业绩要求:

参与标段一的供应商需提供201911日至今不断轨无梁式自动轨道衡业绩5份;参与标段二的供应商需提供201911日至今数字指示轨道衡业绩5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发票需加盖税务局印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等补充合同内容

3.信誉要求:

1)在20201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龙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36250900分到202363017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上传至龙钢公司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轨道衡一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与标段)。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preview=true&loginTemplateId=541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771600

 递交方式: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货物到厂。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该文档含有附件:点击下载  

  • OA系统
  • 企业邮局
用户名:
密 码: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建言献策 | 企业邮局 | 联系我们
行政管理部:0913-5182286 党群工作部:0913-5182082 品牌营销部:0913-5182135
  
版权所有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陕ICP备05004228号

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