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乙炔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128-250812LGS09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2025年乙炔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日常生产需采购溶解乙炔,要求每瓶出厂的溶解乙炔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注明: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主要技术指标、生产许可证号、商标、充装量(净含量)、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见GB6819-2004)。每瓶出厂的溶解乙炔产品,在气瓶上均应粘贴符合GB16804-2011规定的警示标签。月度需求量不低于 1600 瓶,年采购量约 21600瓶。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乙炔 | 净重≥3kg/瓶 纯度≥98% | 21600 | 瓶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乙炔《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供应商自行运输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供应商送货的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具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或供应商委托其他运输单位运输时,供应商承诺每批次乙炔运输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能力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承诺送货的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承诺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具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保证运输车辆具备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不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运输货物;承诺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具备资质的复印件随货一同交付,并确保这些证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需对上述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乙炔供货(含运输)业绩至少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资料补充合同内容)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非生产商参与谈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9月4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上传至龙钢公司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2025年乙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网址:
http://zcpt.lm-steel.com:8091/wui/index.html#/?_key=ak7alb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龙钢公司商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求数量每天送达至龙钢公司指定地点。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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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