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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

2026-02-12 09:50    来源: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026-260202LGS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项目,由供应商负责微机综保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调试等。

1.主要针对3#4#高炉喷煤高压室、3#4#高炉炉前高压室、3#4#高炉循环水高压室、3#4#高炉原料高压室,其中线路保护装置14台,变压器保护装置30台,电动机保护装置59台,电动机带差动保护装置2台,母联监控保护装置4台,PT柜测量及切换保护装置4台,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2台。

2.利用原有的电脑完善现场后台电力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引至现电力调度集控系统或使用两台工作站分别放置在电力调度室和运维班组,将以上4个配电室四遥信号全部接入,实现电力调度和运维班组对电力系统的监控和远程操作功能。

3.微机综合保护装置应采用“六统一”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或开普试验室或同级机构认证的自动化系统性能测试报告,且自动化系统支持IEC61850规约运行;

(4)供应商须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或以上证书(即:CMMI 5级证书)

注:以上(2)(3)(4)条以生产商证书、报告或相关资料为准。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微机综合保护装置相关综合自动化系统业绩不少于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发票内容不得涂抹、遮挡)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内容)

注:以上业绩要求以生产商业绩资料为准。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非生产商参与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2月25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提示信息进行供应商注册。

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cg.yulong-ys.com/user/dashboard

(2)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并确保开通综合采购权限后,在谈判采购选项的【在线报名】列表中找到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进入查看详情页面,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需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上传报名费缴费凭证,点击【报名】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下载谈判文件。

(3)报名费缴纳

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缴费要求:须使用对公账户缴纳

金额:人民币300元(不退还),报名时将银行回单(盖有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的凭证)上传至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开户行:以下两银行任选,不能同银行进行转账汇款。

1)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优先选择)

开户行号:301791000330

2)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户行号:105791011573

备注:缴费时,须在凭证上注明“3#4#高炉高压配电室微机综保装置项目报名费”。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龙钢公司指定地点。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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