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12月14日向山东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朱之鑫通报督察报告,省委书记李干杰作表态发言,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叶民,督察组有关人员,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但督察还指出,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呼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山东省工作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其中,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的206个“两高”项目,有114个存在违规行为。济宁市、泰安市分别违规建成焦化产能260万吨/年、400万吨/年。省工信厅既不努力控制新增违规产能,也不下力整治既有违规产能,甚至提出以产量控制代替产能压减,但也未有效落实。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停产封存的鑫华特钢违规产能被用于其他新建项目的产能置换。2020年以来,山东宇信铸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违规生产和销售炼钢生铁及铁水72万余吨。临沂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炼钢生铁104万吨。东营市列入清单管理的19个地方炼油项目均为违规备案建设,涉及产能6040万吨/年。清单外的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新增炼油能力360万吨/年;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常减压装置,均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
图为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现场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并且,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滞后,截至2021年7月完成比例不足40%。淄博市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90个物料储罐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也亟待解决,矿山环境治理整改不力。泰安市上报已完成治理的3个矿山实际仅完成部分修复工作,39个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未开展治理,风景名胜区内仍有开矿活动。济宁市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为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增加矿区面积。
督察要求,山东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高标准建设沿黄城市群,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资源保护,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坚决遏制固废非法转移和倾倒,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东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