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公布了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其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首钢老工业区工业遗产(首钢石景山厂区)和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申报的武钢“一米七”产线(一米七轧机工程)入选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鞍山钢铁厂、本溪市城市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本溪湖煤铁公司(核心物项包括本钢一号高炉、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塔等)、重庆工业博物馆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的重钢型钢厂、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申报的汉冶萍公司-大冶铁厂、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合肥钢铁厂、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申报的昆明钢铁厂通过了第一、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复核。
全名单如下: